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学院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按我院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具体实施学院推荐工作。
第二章 推荐原则
第五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第六条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第七条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第三章 推免生条件
第八条 推免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二)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学业成绩平均排名应在本专业(或本班)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选修课包括全部类别选修课,修读的各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及格课程重修,按照第一次通过成绩计算。从其他专业转入新闻传播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转入前学业成绩只计算公共必修课的第一次修读成绩。学业成绩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学业成绩测评”方法进行计算。
(四)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规定要求(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高中阶段为民族语言授课学生、艺术类的学生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710分制不低于345分,100分制不低于48分)。
第九条 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0.6分,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一)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与学业密切相关的,且《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科研业绩分类参考》认定的科研论文、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C类及以上加0.3分,D类加0.15分;获得排名第一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加0.1分;获得排名第一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加0.05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
(二)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教务处制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内的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3分,其他人员加0.15分;国家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2分,其他人员加0.1分;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1分,其他人员加0.05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
(三)学生本科期间应征入伍退役的、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的、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或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专利证书等)。
(二)学院初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排名、思想品德和日常综合表现,按分数进行排名,分数计算方式:总分=学业成绩+加分(本细则第九条(一)(二)项)。总分相同情况下,学业成绩优先,其次为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及成绩(等级高者优先,等级相同的,成绩高者优先),再次为加分成绩。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21号)文件执行,本细则自2025年9月开始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