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内师校发〔2021〕65号)及《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5〕48号)文件精神,我院已成立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遵循“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学就办初审、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流程完成评选。
经上述程序,拟确定以下两名同学为我院2024-2025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1.贺淑琦,20221102461,2022级新闻学一班
2.文丽,20222103149,2022级新闻学二班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2025年9月30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若对名单有异议,可拨打监督受理电话:13848145998 13404808926
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