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中午12时,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园贷与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楼206召开,本次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宋磊老师、学工办副主任德喜老师主持。
宋磊老师首先传达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宋磊老师要求各班班长及生活委员开展校园贷专题班会,通知到每位同学。宋磊老师强调:“看好自己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有些同学借用办理校园贷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责任”。
2017年8月27日下发了校发2017 43号文件,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管理条例通知”。这个条例取代了原先的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与旧的条例相比,新条例更加细化。宋磊老师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房间分配及调整、安全保卫等相关条例。 德喜老师强调,学生会同学应高效合理的分工,做好本职工作。